11月18日,院条财局组织对我所“修缮项目”和“催化剂放大研究平台项目”进行验收。验收会采用线上、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由验收组组长、原中科院基建局局长孔凡文主持,验收组分为建安、管理使用与建设成效、财务、档案四个专业组,在11月9-10日,由沈阳分院分党组副书记毛志远带队,来连进行了现场检查。我所基建处、财务处、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验收活动。
本次验收的项目共有三项,其中“129街1-4馆维修改造项目”和“长兴岛园区外线及66KV变配电扩容改造项目”是2020-2021年度财政部修缮专项;“催化剂放大研究平台项目”是我所自筹项目。
验收组通过听取项目体情况汇报、进行现场工程质量和管理使用检查、对财务、档案资料进行审阅,认为以上项目严格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,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健全,完成了建设内容,实现了建设目标,同意以上项目通过验收。(文/图 袁琳)